广州红梅广州服装批发市场公司生产合同书
签约日期:2020.12.18
甲方:xxxxxx
乙方:广州市白云红梅服饰厂
甲、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装事宜达成一致协议,并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。
一、乙方是甲方指定的服装制作、加工单位。
二、制作服装的产品类型、面料要求、数量、单价、件数、金额。
产品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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款式以及面料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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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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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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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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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衣型背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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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双方确认的样板款式以及面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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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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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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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普税发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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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板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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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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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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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金额:101400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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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
成品面料、辅料、款式、颜色等按甲、乙双方确认的样板执行。
五、交货时间
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后收到大货定金后,25日内按本合同数量交货。
六、交货地点、方式、费用
由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,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。
七、结算、付款方式
1、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。
2、打板每套样板收费250元,样板数量以及金额由双方协商,打板费用由甲方在样板制作前支付乙方,因本单数量太少,制板费用500元另计。
3、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%,即40000元。并交付乙方,剩余货款在乙方送完货后5日内全部付清。
八、违约责任
(一)、甲方责任
1、甲方擅自变更产品规格、质量标准而未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,应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。
2、甲方单方面无故退货,应由甲方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。
3、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,每延期一天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货款的1‰违约金。
(二)、乙方责任
成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确定的样板相符,否则,由乙方重做。
九、不可抗力
不可抗力是指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如地震、台风、火灾等自然灾害,不包括人为造成的事件。
甲、乙双方中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,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,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、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,经有关机关查实证明后,方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。
十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
如出现合同纠纷,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当地法院起诉。
十一、其他
1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2、如有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,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3、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。
甲方: 乙方:广州红梅服装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: 委托代理人:郑涛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2020年12月18日